汤原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6-14 15:17:40来源:廉心汤原微信公众号浏览量:2352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3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振兴乡兴化村原党支部书记魏建增、村会计王奎宝违规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3年初,时任振兴乡兴化村村委会主任魏建增、村会计王奎宝利用补报危房补贴款的便利,虚列村民名单,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579,000元。2019年4月,魏建增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王奎宝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太平川乡政府原乡建助理孙永华滥用职权收受好处费问题。2013年6月,时任太平川乡政府乡建助理孙永华受时任太平川乡江兴村村委会主任刘卫春(另案处理)请托,分别以刘卫春继父和妻子的名义为其新建房屋办理两个房照,并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款。孙永华在明知其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贴政策的情况下,仍通过审批上报,导致刘卫春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贴款17,000元。事后,刘卫春送给孙永华好处费4,000元。2019年3月,孙永华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并收缴其违法所得款。

  香兰镇红胜村党支部书记苗美瑜、原村委会主任单学海违规领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2006年,时任香兰镇红胜村村委会主任单学海与村党支部书记苗美瑜在明知五荒地栽种树木不允许领取粮食种植补贴的情况下,仍违规申报粮食种植补贴。截止到2018年末,二人共违规领取国家粮食补贴16,300元。2019年3月,苗美瑜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单学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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